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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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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传达学习市委总值班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
  • 2018-04-30 08:42
  • 来源:
  • 发布机构: 区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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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晚上,区应急办在区机关大院1号楼309室传达学习市委总值班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马洪胜区长指示精神。各园区、镇(街)、公安、交警、消防、安监、水务、信访、林业、食药监、宣传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21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珠海市委总值班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紧急、敏感、维稳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会议强调马洪胜区长要求,严格按市文件精神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会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桂柱同志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要求:一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从今天开始,凡是发生在我区范围内的交通事故、安全生产、恶劣天气、水涝旱灾等情形造成2人以上受伤或1人以上死亡的;凡是发生各类火灾事故,无论面积多大、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凡是有30人以上到市、区、镇政府上访或有50人以上在企业、村居等地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聚集反映诉求的;凡是发生一次性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以及其他突发紧急事件。以上事件信息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区应急办(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二要做好每日情况报送工作。各园区、镇(街)、区维稳办、斗门公安分局、斗门交警大队、斗门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区水务局(防汛期)、区林业局(防火期)等单位必须每天(含星期六、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下午3:30前向区应急办(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以OA或者电子邮箱的形式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报送件上要有单位相关领导的签名,并在每天报送后打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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