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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教育组、中小学校:
为确保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属以下类型的学生家长于6月4-5日将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递交到拟报读学校。请各中小学校长、负责招生的领导、老师认真做好资料审核工作。
1、 斗门区本地户籍生;
2、 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3、本区户籍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全权房产的;
4、港澳籍人员子女;
5、监护人有市颁发的“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珠海市优秀外来工”称号的.
斗门区教育局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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